金門縣政府(下稱縣府)為方便民眾停車,於道路旁設置公有路邊停車格,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金門縣路邊停車格均無收費,部分遭車輛長時間占用,衍生民眾任意違規停車,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將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委外辦理並簽訂契約,以改善民眾隨意停車亂象,共同提升全縣停車服務效能。
審計室指出,縣政府為避免民眾任意停車,影響道路交通,設置有路邊停車格,並提供即時停車資訊(App),便利民眾快速查找停車位置,促使市區有限停車格能服務更多之在地民眾及觀光來客,提升商圈經濟活動。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月查核發現,金門縣城鎮市區因路邊停車格均屬免費,遭民眾長時間占用,造成違規停車頻仍,影響民眾開車進入市區消費的意願,為提高停車格周轉率及建立使用者付費觀念,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函請縣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完成77格路邊停車位委外收費案,並於110年9月啟動金城鎮市區路邊停車收費機制,每6年收取36萬元之經營權利金,另視停車格增加情形,增收權利金額度,迄111年4月底止,已增裕縣庫收入7萬5,744元,並導入智慧停車收費機制,便利民眾繳費及查詢停車紀錄,有效活絡市區有限之公共資源,讓各商圈均能因停車與交通之便利性,創造有利商業活動之環境。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