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縣道149甲線道路修復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修復計畫工程多次流標,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進度管控,並於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陸續完工後,開放通車,提升當地交通便利及安全。
審計室指出,雲林縣縣道149甲線為古坑鄉樟湖地區往來草嶺地區重要道路,惟88年921大地震部分道路路基坍塌、擋土牆損壞及橋梁毀損,致兩地聯絡道路長期中斷,雲林縣政府為改善當地交通,促進地方產業與觀光發展,研議採長期性及短期性計畫辦理修復,預計107年底完成短期性修復計畫。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為修復縣道149甲線道路,於107年5月辦理短期性修復計畫第一期工程招標,預定107年底完工。惟因多次流標,迄108年9月始完成第一期修復工程發包,且尚有後續修復工程待辦理招標,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延宕通車期程,審計室遂於108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雲林縣政府除加強工程進度控管外,為提升縣道149甲線道路通車後交通安全,併行修復明隧道、護坡及擋土牆等,於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陸續辦理「149甲線26K+500及27K+500道路邊坡災害修復工程」、「149甲線24K+000至25K+750道路邊坡災害修復工程」、「縣道149甲線25K+750~26K+600路段修復及改善工程」等,累計投入經費2億5,894萬餘元,完成修復因震災毀損而無法通行之路段,已於111年2月開放通車,提升當地交通便利及安全,並促進地方產業與觀光發展。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