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辦理違法光碟查緝業務及罰鍰追繳作業效能欠佳,審計部促請查明妥處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提供資料
經濟部於91年成立光碟聯合查核小組(下稱光碟小組)辦理違法光碟製造工廠查緝業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近年因光碟產業式微均無查緝實績,且行政罰鍰追繳效能欠佳,經函請該部查明妥處,已不再派駐專人執行查緝業務,改採兼辦方式因應,並修正行政罰鍰案件處理規範逐案列管,有利節省查緝成本及罰鍰案件管控。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鑑於早期盜版光碟猖獗,為防範光碟製造工廠壓印盜版光碟,依光碟管理條例、光碟管理業務及查核作業實施要點等規定,於91年9月1日成立光碟小組,由所屬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標準檢驗局等擔任執行機關,其中智慧財產局擔任光碟小組幕僚機關,綜理統籌查核工作及追繳罰鍰等作業。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12月查核發現,光碟小組近年辦理違法光碟製造工廠查緝業務,均查無實績,仍持續挹注人力與經費辦理查緝業務,未審酌核心業務已逐漸式微,適切檢討轉型及退場事宜;又裁罰案件送達程序存有重大瑕疵或未確實保全債權,已屆滿執行期限及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依法不得再移送執行之應收罰鍰計2,731萬餘元,已無法追繳等,審計部逐於110年4月7日函請經濟部查明妥適處理。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濟部考量光碟產業式微,經邀集相關機關開會決議,自110年10月起不再派駐專人辦理查緝業務,改採兼辦方式因應,並修正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行政罰鍰案件處理作業要點,據以逐案列管,有利節省查緝成本及罰鍰案件管控。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