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卓溪鄉公所(下稱卓溪鄉公所)建置一部落一聚會所,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卓溪鄉公所辦理白端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因驗收缺失遲未改善,致未能取得使用執照,無法開放使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落成啟用,提供部落舉辦各項活動及傳承原住民族文化之聚會所。
審計室指出,卓溪鄉公所為凝聚部落團結及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辦理白端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經費1,400萬元,原訂計畫期程為106年10月18日至107年5月15日,預計完成後,成為部落文化傳承與教育之新據點,建構原鄉基礎建設之永續環境。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5月查核發現,白端部落聚會所興建工程,雖於107年10月22日竣工,惟因驗收缺失改善進度延宕,致水土保持計畫之施工許可證逾期,須重新送審,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依計畫目標開放使用,審計室遂於108年7月函請卓溪鄉公所積極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卓溪鄉公所已督導廠商積極辦理改善缺失,並重新提送水土保持計畫至縣府審查,嗣經縣府完成審查並現地勘驗合格,於110年7月1日核發使用執照,並於同年11月26日落成啟用,提供白端部落舉辦各類原住民族文化傳統祭儀,打造部落文化傳承與教育之新據點。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原住民、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