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 為加強廢紙餐具之回收再利用,補助地方政府透過輔導自助餐店及便當店設置分類回收區,惟尚有逾2成之廢紙餐具未經回收,併同一般廢棄物進行焚化或掩埋等最終處置,經審計部函請檢討改善。環保署已實施「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遵行事項」,要求自助餐及便當店業者落實資源回收分類,並針對低回收率之紙餐具項目,提高回收單價,增加誘因,提高回收率。
審計部指出,環保署為加強廢紙餐具之回收再利用,於109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計畫」、「環保夜市、商圈-資源回收推動計畫」,透過輔導自助餐店及便當店設置分類回收區及資源回收設施,期能提升廢紙餐具回收率。另據環保署於110年2月23日發布「紙餐具應回收 回收處理量足夠」新聞稿,國內3家紙餐具專業回收廠之年處理量高於回收量,再利用處理量能仍有充分餘裕。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108年度廢紙餐具回收率雖已達78.76%,卻仍有近2萬公噸之廢棄量未進入回收體系,而併同一般廢棄物進行焚化或掩埋等最終處置,影響資源回收再利用目標之達成,且排擠焚化爐或掩埋場處理一般廢棄物量能,經函請環保署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署已於110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遵行事項」,明定自助餐及便當店業者應設置紙餐具專用回收設施及採取相關回收宣導措施,透過「清理、分類、堆疊」回收3步驟,落實資源回收分類,將經分類之紙餐具交付回收對象回收,並持續推動「資收關懷計畫」,針對低回收率之紙餐具項目,提高回收單價至每公斤18元,增加誘因,提高回收率。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