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興辦社會住宅未訂定規劃設計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高雄市社會住宅設計規範
高雄市社會住宅設計規範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為提供市民平價且合宜之安身居所,興辦社會住宅計畫,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對於社會住宅建築高層化、不同族群居住需求等,尚未研訂合宜之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設計規範」,作為後續推動興建社會住宅規劃設計參考,以打造社會住宅宜居空間及生活環境,增進社會住宅服務機能,滿足不同族群居住需求。
審計處指出,都發局興辦社會住宅,期實踐政府支持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之政策。截至110年2月底止,興辦中之社會住宅計畫有「苓雅區機關用地11社會暨安置住宅規劃設計開發計畫」及「三民區新都段公營出租住宅興辦計畫」等2件,合計規劃興建359戶、經費15億6,415萬餘元,計畫期程分別至111及113年底。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2月查核發現,都發局對於社會住宅之建築量體高層化、住商用途複合化、不同族群居住需求等,尚未研訂合宜之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規範,舉如就基地規劃原則、住宅單元房型、附屬設施空間配置及居家安全維護等項目予以規範,作為興建社會住宅規劃之參考,審計處遂於110年4月函請都發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都發局業於110年7月訂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設計規範」,針對空間配置、公設比、房型格局、住宅單元、建築配置、設計原則等予以規範,並於近期推動之「高雄市岡山區大鵬九村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前鎮亞灣智慧公宅」及「大寮社會住宅」等案,規範規劃設計內容,期提升市轄社會住宅規劃設計品質,打造社會住宅宜居空間及生活環境,滿足不同族群居住需求。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