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司馬庫斯部落水質改善示範工程執行效能過低,經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司馬庫斯部落水質改善示範工程
司馬庫斯部落水質改善示範工程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司馬庫斯部落水質改善示範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局未確實督促廠商辦理代操作與維護保養作業,並適時修復損壞設備,造成公共建設長期閒置,無法達成預期效益,經函請檢討改善並報告監察院,該院立案調查後,糾正新竹縣政府。
審計室指出,環保局為妥善處理司馬庫斯部落居民及遊客產生之生活污水,以維護部落位於石門水庫集水區水質,於98至101年間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核定補助經費1,903萬元,辦理司馬庫斯部落水質改善示範工程,該工程於102年3月28日開工、103年2月14日竣工、103年3月25日完成驗收,驗收後續由廠商代操作與維護保養3年,再移交該局接管。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環保局未確實督促廠商辦理代操作與維護保養作業,且未能有效解決設備損壞等問題,致污水處理系統無法使用而閒置,該局接管後,又未辦理設備日常維護及損壞修復,亦未就設備閒置經年研提改善方案,持續任令污水處理系統閒置逾3年,復未研謀生活污水處理替代方案,致排放之廢(污)水水質不符放流水標準,影響環境衛生與集水區水質,經於109年 6月函請新竹縣縣長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署於110年4月20日辦理現勘,提出現況問題及解決方案,環保局後續配合進行改善。本案業經監察院立案調查,於110年8月31日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3237期)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