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公司辦理投資計畫之制度規章未盡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金門縣金酒公司庫儲空間現況
金門縣金酒公司庫儲空間現況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酒公司)為提升酒瓶包裝效率及降低包材運輸成本,規劃辦理相關庫儲興建投資計畫,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投資計畫辦理過程一再變更需求,且決策反覆不定,致已完成之設計成果無法運用,增加不經濟支出,未能達成預期效益,經審計機關函請檢討改善,已研訂相關制度規章,避免再次因決策反覆及預算管控欠當而影響計畫執行進度。
審計室指出,金酒公司為提升酒瓶包裝品質及解決各項包裝材料露天儲放問題,自92年起辦理包裝工廠及包材庫新建工程計畫,嗣因營建物價大幅上漲,於97年暫緩執行,99年終止設計契約,棄置原設計成果,致已支付之設計費2,786萬餘元,形同虛擲,並經監察院於100年糾正在案,為改善糾正缺失,該公司於100年重啟相關計畫,投資總額10億4,860萬元,預計105年完成。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投資計畫於100年重啟後,因一再變更工程需求,致設計成果超逾原預算額度,且未獲金門縣政府核定而再次虛擲設計費,遲遲無法改善現有工作環境欠佳及庫儲不足等問題,未能達成提升酒瓶包裝效率、減少運輸成本之預期效益,且106年決議暫緩興建後,108年又再重啟,決策反覆,執行多年仍未完工啓用,審計室遂於108年12月函請金門縣政府研謀改善措施。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金酒公司已於109年11月16日訂定「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購建固定資產審查及執行管控要點」,自110年1月起施行,以規範投資計畫之執行及預算編審作業程序,進而落實相關提報、審查、執行追蹤及管控作業,並將相關考核及列管事項列入年度經營績效考核重點。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