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被占用或借用逾期有待清理,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被占用(借用逾期)房地清理情形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被占用(借用逾期)房地清理情形
經濟部為有效處理所屬台灣糖業、台灣中油、台灣電力及台灣自來水等4家國營事業經管房地被占用及借用逾期情形,責成各該國營事業訂定相關處理收回方案,審計部查核發現,清理成效仍待提升,經函請經濟部督促研謀改善,已持續管控清理情形,減少被占用、借用逾期房地面積。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為清理被占用或借用逾期房地,經擬訂房地產查證計畫,清理及收回該等房地,如催討無效,則提起訴訟,或研議採行與占用戶協議出租或讓售等方案處理。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5月查核發現,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截至108年底止,被占用及借用逾期面積介於285平方公尺至5,928.94平方公尺間,合計13,046.60平方公尺,帳面價值達1億1,304萬餘元,尚須負擔相關稅捐196萬餘元,清理成效仍待提升,經於109年6月函請經濟部督促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濟部已成立專案小組定期開會督促各事業持續管控清理情形,截至109年底止,經濟部所屬4家國營事業被占用及借用逾期房地面積9,484.07平方公尺,較108年底已減少3,562.53平方公尺,約27.31%,另台灣糖業公司已加強巡查或俟法院強制執行後,完成點交即可收回土地;台灣中油公司將依相關法規及程序,執行占住戶催遷作業;台灣電力公司已按個案情形,擬訂後續清理方案;台灣自來水公司已於110年4月收回結案。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