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營外涉毒部分人員未主動向所屬單位報告,形成軍中反毒漏洞,審計部經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已介接內政部警政署毒品行政裁罰系統,定期查詢國軍人員涉毒情形,以維部隊純淨。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為防杜國軍營外涉毒隱匿未報情事,已會銜法務部、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106年8月30日訂定「辦理國軍人員毒品案件聯繫通報要點」,司法警察機關偵辦毒品案件,如查獲國軍人員涉案,應即通報地區憲兵隊。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查核發現,截至109年6月2日仍在營之國軍現役人員,於106至108年間涉刑事及行政裁罰案件計97人,其中志願役53人、軍事訓練役42人、自費生2人,國防部均未獲外部司法警察機關通報,顯示通報機制未臻落實,審計部遂於109年6月函請國防部督促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已函請內政部警政署於查獲涉毒嫌疑人時,以內政部「戶役政電子閘門系統」查證是否具軍人身分,及落實通報機制;另已獲內政部警政署同意介接毒品行政裁罰系統,由國防部定期傳輸查詢對象比對,以防杜軍人隱匿未報,確維部隊純淨。
發布單位:
第二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