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推動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未訂定整體技藝教育計畫,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苗栗縣技藝教育中心公告資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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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為培養縣內學生自我探索、生涯探索、觀察模仿、模擬概念與實作技巧等核心能力,協助學生未來生涯發展,持續推動苗栗縣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縣府尚未依規定訂定整體技藝教育計畫,不利技藝教育業務之推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109學年度國民中學整體技藝教育計畫,並將依計畫內容積極辦理各項技藝教育相關作業,培養學生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審計室指出,苗栗縣政府為協助學生未來生涯發展,107至109學年度獲教育部核定補助4,831萬餘元,持續推動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業務,共開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班519班,參加課程學生計10,850人。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依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國民中學辦理技藝教育,應研擬技藝教育開辦計畫書,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通過開辦計畫書後,應彙整各校開辦技藝教育之情形,訂定直轄市、縣(市)整體技藝教育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惟苗栗縣政府尚未依上開規定,訂定整體技藝教育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不利技藝教育業務之推動,審計室遂於109年12月函請苗栗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苗栗縣政府已於110年1月29日訂定109學年度國民中學整體技藝教育計畫,計畫內容涵括成立推動小組、參加對象、課程規劃、師資遴聘、教學評量、訪視考核及獎勵規則等規範,並於110年2月8日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備查,該府將依該計畫內容積極辦理各項技藝教育相關作業,培養學生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