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上傳部分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座標位置錯誤,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空氣品質感測器
空氣品質感測器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為守護民眾健康,於市區廣泛布建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監測空氣品質,以即時採取因應作為,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上傳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空氣網站之微型感測器座標位置與實際不符,影響空氣品質位置判讀及空氣污染源稽查作業,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布建座標位置更正作業,以有效監測,提升稽查成效,維護空氣品質。
審計處指出,環保局自106年起與環保署合作,持續辦理市區內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布建作業,並優先於工業區、社區、交通繁忙處、輔助感測點等4類場域設置,布建座標位置上傳至環保署空氣網站,再由環保署利用空污感測物聯網每3分鐘輸出一筆空氣品質感測資訊,以標定污染熱區及可能污染時間熱點,提供環保局稽查空氣污染源之輔助資訊,有效打擊空氣污染業者,民眾亦可透過空氣網站查詢空氣品質數據,共同監督空氣品質。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環保局因辦理微型感測器驗收時,未實測座標位置,致部分上傳至環保署空氣網站之座標位置與實際不符,影響空氣品質監測資料正確性及判讀空氣污染位置,審計處遂於109年5月函請環保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環保署空氣網站更正微型感測器布建座標位置,並加強於驗收時在布建地點現場以經緯儀確認點位座標加以記錄,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提升監測品質及稽查成效,維護政府公告資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保障民眾居住生活環境之空氣品質。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