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電動機車租購作業,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公司郵政車輛採購審查欠嚴謹,車輛採購未符實需,致部分車輛長期閒置或低度利用、郵務士重複配發同型車,或產生溢餘車輛等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通盤檢討業務實際需要,修正電動機車採購數量。
審計處指出,該公司為配合政府綠色能源及減少碳排放量政策,於105年擬定「中華郵政電動車導入計畫」,規劃自106年至112年起分年租購8,946輛電動機車。
然而,審計處108年查核發現,該公司因使用單位需求提報不實,採購審查亦欠嚴謹,致106及107年度依上開計畫租購1,641輛電動機車後,整體郵務車輛數超逾郵務士人數1,234輛,致新購車輛有閒置或使用效能偏低及駕駛員重複配車等情事,審計處遂於108年12月2日函請該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公司業已針對108年及109年購車需求,修正電動機車採購數量,由原2,700輛下修為1,600輛,截至109年底減購金額計1億4,814萬餘元。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