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辦理吊橋維護與管理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東埔吊橋
東埔吊橋
南投縣政府辦理吊橋維護與管理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內吊橋長期欠缺法令規範,多數權責機關不明,養護、檢測及巡查機制未臻完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邀集相關單位釐清管理權責,責請各單位加強維護管理,並訂定吊橋設施維護管理準則供遵循,以確保民眾通行安全。
審計室指出,南投縣政府為加強境內吊橋管理,維護使用者安全,於102年11月責請該府工務處及原住民族行政局,針對縣內吊橋進行調查,按年代、管理維修次數、安全分類等項目予以列冊管理,列為危險之吊橋,將由管轄單位進行封橋,並設置警示標誌,同時評估維修之必要性。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南投縣內計有66座吊橋均未造冊列管,亦無主管機關統籌相關管理事務,其中32座吊橋無管理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又上開66座吊橋中,近3年度(106至108年度)未曾辦理吊橋巡檢者,計有49座,養護、檢測及巡查機制未臻完善。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南投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會同相關單位全面清查,66座吊橋均已分別責請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及各鄉鎮市公所負責管理維護,並於110年1月訂定吊橋設施維護管理準則,截至110年6月底止共巡檢123次,巡查檢測結果,3座不堪使用吊橋已辦理拆除,11座毀損待修復者,則封閉禁止通行,以確保民眾通行安全。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