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檢驗室儀器之檢驗功能與認證有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金門縣衛生局檢驗室
金門縣衛生局檢驗室
金門縣衛生局(下稱衛生局)為強化檢驗室功能,106年度斥資2,163萬餘元添購氣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等5項設備,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等儀器設備未經評估檢驗需求與功能定位即添購,且檢驗項目通過認證之比率偏低,經審計機關函請檢討改善,已確認增加微生物檢驗,並通過多項檢驗項目認證,提升民眾對食品安全檢驗之信心。
審計室指出,衛生局藥物食品檢驗科附設檢驗室於104年3月25日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實驗室認證,且為提升檢驗項目之報告可信度,申請檢驗項目進行認證,104年已取得「過氧化氫」、「乙醇」、「甲醇」及「黃麴毒素」等4項TAF與FDA認證標章。又為提升檢驗室之檢驗量能,於106年度斥資2,163萬餘元添購氣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等5項設備,以增加檢驗室儀器之檢驗項目及功能,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07年3月查核發現,衛生局現有儀器可進行檢驗項目共22項,分別為食品化學16項及微生物6項,惟通過認證之檢驗項目僅4項,認證比率僅18.18%,尚屬偏低,且106年擴充檢驗室之儀器設備,事前未調查金門地區檢驗需求與功能定位,添購後遲未確認其檢驗項目辦理檢驗作業,審計室遂於107年5月函請衛生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10年7月底止,衛生局已評估檢驗需求,並確認該等儀器設備可進行之檢驗項目為25項(食品化學15項,微生物10項),並再取得防腐劑等7項檢驗認證,綜計認證項目為11項,認證比率由18.18%(4項/22項),增加至44%(11項/25項),強化檢驗品質及檢驗報告之公信力,提升民眾對食品安全檢驗之信心。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費者保護、食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