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下稱福利處)開辦國軍褔利站電子商務業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處對於線上交易消費者保護措施之擬訂及執行,間有未臻完善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參照行政院訂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規定,充分揭露線上商品資訊,或限期不合規定廠商改善,並建置及揭露安全付款機制,隱私權保護政策及消費爭議處理制度,以建構公平安全之交易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
審計部指出,福利處為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等特定身分消費者採購日常生活必需品之服務,除開設實體福利站外,自95年起於該處網站建置電子商務購物平台,提供「可多元一次購足」之購物環境,銷售項目包含日常用品、電器、(冷凍)食品及熟食等商品,以提升營運競爭力。
然而,審計部於109年10月查核發現,福利處開辦電子商務已逾14年,迄未依行政院訂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規定,妥為擬訂及揭露付款機制、隱私權保護政策及消費爭議處理制度,以確保線上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另於網站販售食品類商品,亦有未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等相關規定,充分揭露商品相關資訊,不利消費者選購或進行交易,或引進部分團膳廠商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未能有效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等情事,審計部遂於110年1月函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督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福利處已採用金融機構專用SSL 128位元資料傳輸加密之付款機制,並於網路商店揭露有關隱私權政策、個人資料保護及網購作業消費者相關注意事項等資訊,以建構公平安全之交易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另已逐一檢視網站頁面商品,依規定詳實揭露商品相關資訊,以利消費者購物,並督促未依法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團膳廠商於110年2月19日全數完成改善,以維消費者飲食安全與健康。
發布單位:
第二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
施政主題細項:
國防、消費者保護、食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