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因應疫情辦理電費減免紓困措施,部分公司負責人住高級住宅享有電價減免,審計部促請改善

臺北市高級住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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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下稱台電公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辦理電費減免紓困措施,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公司負責人住高級住宅卻享有電價減免紓困,顯欠合理,函請台電公司檢討改善,已全數收回臺北市豪宅電費減免共1,887戶,收回金額1,244萬餘元,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審計部指出,經濟部為協助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或機構減輕電費負擔,責由台電公司辦理電費減免或延緩繳款期限,電費減免適用期間為109年3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止,符合條件者,其減免基準為低壓用戶減免10%至30%(每月上限減免10萬至30萬元不等),高壓用戶暫停部分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或減免電費10%至30%(每月上限減免50萬至300萬元不等)。
然而,台電公司辦理因應疫情電費減免紓困措施作業,係根據財政部國稅局提供符合營業額減少條件之企業統一編號後,並經比對符合統一編號用戶,主動給予電費減免,用戶無需申請,惟外界質疑帝寶豪宅之公司用戶亦能符合電費減免,未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經審計部於109年12月函請台電公司檢討妥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電公司已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供之「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豪宅)」清單,據以辦理清查作業,並徵得用戶同意後,已全數收回臺北市豪宅電費減免共1,887戶,收回金額1,244萬餘元,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電力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