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委外辦理輔具資源中心服務實施計畫,並訂有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輔具借用管理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中心提供身心障礙者借用輔具,部分借用者久未歸還,輔具借用管理尚欠妥適,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督促廠商積極清理歸還,提升輔具循環租借效益。
審計室指出,新竹市政府為協助身心障礙者使用合適之輔力器具,於90年成立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並於主管新竹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編列預算辦理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委託服務實施計畫,提供市民輔具租借、諮詢、評估、維修及二手輔具回收等服務。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11月查核發現,輔具資源中心出借輔具,尚有102、104年度出借之腋下拐等計16項22件及105至108年度出借之一般輪椅等計61項488件,合計77項510件,已逾借用計畫規定之最長借用期限以108日為限,借用者尚未歸還,審計室遂於110年1月29日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踨改善情形,截至110年5月底止,新竹市政府已完成確認收回逾期未歸還輔具計430件,其餘案件亦將透過民眾辦理續借、沒入保證金等方式持續清理,並已修正「新竹市政府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新竹分事務所辦理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輔具借用管理計畫」規定,針對逾期未歸還輔具之民眾,依借用規定積極催還或完成續借程序,以發揮輔具循環租借預期效益。
發布單位:
新竹市政府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審計室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