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自來水廠(下稱自來水廠)辦理民眾新設用戶申請接水服務作業,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自來水新設用戶申請接水案件作業時程冗長,甚有逾半年以上始完成接水,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劃設各單位權責及處理時限,有效降低工作時程,提升供水服務品質。
審計室指出,自來水廠為提供民眾享用質優量豐的水資源,辦理用戶用水設備新(改)裝申請案,提供內線試壓、設計、施工作業服務,以滿足民眾用水需求。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自來水廠106及107年度辦理民眾新設用戶申請接水案件各362件及233件,自民眾送件申請日起至管線安裝竣工供水日止之作業期程,平均天數為60日及65日,其中介於91至180日者各37件及19件;介於181至365日各21件及5件;逾365日者各3件及1件,部分案件作業時程過於冗長,影響民眾用水需求,審計室遂於108年6月函請自來水廠研謀改善措施。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自來水廠已於109年2月18日修正金門縣自來水廠用戶各項申請作業管制要點,建立各項申請作業標準流程,規範作業程序,劃設各單位權責及處理時限。自109年3月起至110年3月止,自來水廠辦理新設用戶接水案件作業期程,平均天數下降至33日,較106及107年度平均天數,降幅分別為45%及49.23%,有效縮短用戶接水作業時程,提升供水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自來水廠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