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管澄清湖棒球場,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球場部分行政與賽務空間長期漏水,影響賽事使用,且球場使用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下稱運發局)已完成漏水修繕及改善相關設施,並提供作為中華職棒110年賽事場地,以帶動高雄市棒球運動風氣。
審計處指出,前高雄縣政府(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高雄市政府)為發展棒球運動,於85年7月興建室內澄清湖棒球場,耗資15.6億元,該球場為高雄市境最大棒球場,設有可容納2萬人之觀眾席、全彩播放螢幕計分板、行政及賽務空間(如場長室、辦公室、記者室、商品部及販賣部)等,設施(備)齊全,場地符合國際賽事標準。
然而,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該球場部分行政及賽務空間於102年漏水遲未修繕,影響賽事使用,102至106年度平均使用率僅17.11%,審計處遂於107年4月函請研謀改善,並不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運發局已於108年7月完成行政及賽務空間之漏水修繕,改善場內防撞設備、牛棚練習區空調、內野草皮與紅土覆蓋區等設施,並積極與中華職棒聯盟及相關球團接洽,中華職棒已於110年2至5月在澄清湖棒球場舉行11場例行賽事,較去年同期舉辦賽事場數增加50%;另將尋求各種球場經營可行性,持續提升球場使用率,以帶動高雄市棒球運動風氣。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