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部落聚會所完工後閒置,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部落聚會所多功能空間
新北市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部落聚會所多功能空間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下稱原民局)經管之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部落聚會所,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因原民局未編列預算購置該聚會所營運所需設備,且未預先規劃聚會所使用規則及管理人力,致無法開放使用而閒置,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媒合民間團體捐贈桌椅等設備,及依所訂之使用管理要點營運並開放該園區部落族人租借使用,達成興建目標。
審計處指出,原民局為提供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原住民部落舉辦文化祭典、討論公共議題,並作為教育研習、文化展示及其他外部團體交流互動等多功能空間,於106年獲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補助於該園區內興建新北市首座都會型部落聚會所,總工程經費1,595萬餘元,於108年10月31日完工。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原民局僅向原民會申請補助聚會所興建經費,卻未配合興建進度適時編列預算購置聚會所營運所需桌椅等設備,且未預先規劃聚會所使用規則及管理人力,致原民局雖於108年12月11日接管,惟迄109年4月底仍無法開放使用,閒置期間約5個月,審計處遂於109年5月函請原民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原民局已媒合國際扶輪社捐贈桌椅等營運設備,並於109年8月17日訂定新北市原住民聚會所使用管理要點,及指定專人自110年1月1日起負責線上租借作業。據原民局統計,截至110年3月底止,使用率51.61%,已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閒置公共設施屬社區活動中心之活化基準,達成優化當地生活環境,延續傳承部落文化之興建目標。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