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規劃農業體驗手作教室,未訂定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體驗手作教室圖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體驗手作教室圖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下稱農試所)於107年規劃修繕舊農機室作為農業體驗手作教室,供遊客參與體驗休閒農業活動,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相關教學體驗活動課程未收取場地使用費,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場地使用管理要點及收費標準,俾符合使用者收費原則。
審計室指出,105年強烈颱風莫蘭蒂侵襲臺灣及沿海金門等島嶼,造成建築物毀損及農作物等經濟損失,其中農試所舊農機室屋頂骨架嚴重變形及屋瓦破損,影響環境觀瞻及設施使用,農試所遂於107年度編列預算400萬元辦理修繕作業,並規劃作為農業體驗手作教室,藉由舉辦教學體驗課程吸引遊客參與,以達推廣休閒農業之目標。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10月查核發現,農試所辦理相關手作教室之農業休閒體驗活動,僅收取與課程相關工本費用,卻未向使用單位收取場地租金等,與使用者收費原則未符,審計室遂於109年1月函請農試所查明檢討妥處。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試所已於110年2月訂定「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並經金門縣政府於同年3月23日備查,爾後將依該要點辦理場地借用及收費事宜,符合使用者收費原則。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