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主管機關未落實監督管理機制,審計部促請改善

銓敘部公告政府原始捐助(贈)之財團法人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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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預算法及公務人員退撫法令規定,各主管機關對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辦理捐助效益評估及預、決算送審作業,並將相關資訊通報銓敘部,經審計部審核發現,教育部遲未依法辦理相關監督管理作業,函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並副知銓敘部,相關機關已依規定辦理控管事宜。
審計部指出,依預算法第41條第3項、第4項及決算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並將其年度預、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等退撫法令規定,各主管機關應定期將政府捐助(贈)經費,累計達20%以上之財團法人相關資料,以網路報送銓敘部公告。
然而,審計部於108年5月審核發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下稱警基會,財產總額1,000萬元) 累計政府捐贈基金850萬元,占基金總額85%,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教育部遲未依規定辦理捐助效益評估及預、決算送審作業,並通報銓敘部公告,未落實法人監督管理機制,亦影響退休公務人員任職該類法人,應停領雙薪等規定之遵循,經於108年7月函請行政院督促檢討改善,另請銓敘部通案清查有無漏未查報情事。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相關主管機關改善情形,教育部已掣發行政處分函予警基會,敘明其屬法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遵循相關規範;銓敘部亦函請教育部補報警基會資料,另經清查結果,財團法人台北市中正獎學基金會亦有類此漏未經主管機關通報列管情事,已將該財團法人資訊於網頁公告,有利防止退休公務人員領受雙薪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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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擷取自銓敘部網頁公開資訊(資料統計截止日110年3月17日)。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
施政主題細項: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