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遲未訂定組織規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組織架構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組織架構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成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下稱特教中心)整合相關行政資源,辦理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及安置等業務,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特教中心於成立後遲未訂定設置要點,致組織任務、人員編制及工作職掌等未明確,經函請研謀改善,新北市政府已令頒「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並據以執行。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有效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建構完整特殊教育支援系統,於86年設置特教中心,提供學校行政、評量及教學支援服務。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2月查核發現,特教中心成立後遲未訂定設置要點,致組織員額編制、工作職掌及任務分組未為明確,影響支援教師、輔導員等工作人員召聘,又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政府業依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設置特教中心並訂定組織設置要點,審計處遂於108年5月函請教育局研謀改善。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組織架構
(擷取自新北市特教資訊網)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新北市政府已於109年6月令頒「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明確規範特教中心人員任用辦法、員額編制、工作職掌、任務分組及經費來源等,以利支援教師、輔導員等工作人員召聘,並配合設置市級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3處、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1處及分區特教資源中心7處,持續協助教育局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就學輔導暨整合相關行政事務。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