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瓦斯公司轄管之部分路邊減壓設備有公安疑慮,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武陵路213號對面之路邊減壓設備
武陵路213號對面之路邊減壓設備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瓦斯公司)經管供氣區域之天然氣輸儲設備,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武陵路高架橋下路邊減壓設備位處橋下停車場內且緊靠高架橋墩柱,恐有遭車輛撞擊或人為蓄意破壞而引發火災危及橋梁安全之虞,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辦理遷移作業,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審計室指出,瓦斯公司供氣區域包括新竹市及新竹縣竹北市、關西鎮、新埔鎮、湖口鄉及新豐鄉等5鄉鎮市。為調節及提供穩定氣源,於新竹市十八尖山供氣站設置2座球型儲氣槽,繼以管線輸送至各用戶端,並於沿線設置整壓站設備25座及區域供氣減壓設備353座。依天然氣事業法第16條第1項規定,輸儲設備有引起災害之虞時,天然氣事業應即採取必要之處置或改善措施,以維護供氣安全。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新竹市武陵路高架橋係由台68線東西向快速公路武陵路匝道起,沿武陵路往西南延伸,銜接至國軍新竹醫院附近,該高架橋下部分路段作為停車場使用。瓦斯公司轄管路邊減壓設備位於該高架橋下涵括座落於武陵路201巷口及武陵路213號對面等2座,位處橋下停車場內且緊靠高架橋墩柱,恐有遭車輛撞擊或人為蓄意破壞而引發火災危及橋梁安全之虞,審計室遂於108年5月函請瓦斯公司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該室追蹤改善情形,瓦斯公司經考量公安問題已自108年6月起積極尋覓轄內其他妥適地點辦理遷移作業,截至109年12月底止,上開座落於武陵路201巷口及武陵路213號對面等2座有公安疑慮之路邊減壓設備,已全數辦理遷移完竣,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費者保護、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