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為改善轄內都會區停車位不足之問題,持續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興建停車場,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申請補助興建經費前未將周邊學校可開放之停車位納入評估,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輔導15所學校可釋出630個停車位供民眾付費停車。
審計處指出,交通局為改善停車位不足之問題,於106年度經評估人口密度較高、商業活動密集及觀光景點等條件後,篩選亟需優先闢建停車場之26處地點,截至109年10月底止,已有22處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補助興建停車場,刻正規劃設計或興建中。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1月查核發現,興建停車場之費用龐鉅且期程較長,部分案件甚因轄內公共工程同時啟動及物價波動等影響而流標多次,延宕計畫期程,對於解決停車問題緩不濟急,且部分學校位處興建停車場之基地周邊,並有可供開放之停車位,惟交通局迄未協調教育局輔導學校開放停車使用,並納入興建規模之評估,審計處遂於108年2月函請新北市政府檢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自108年5月起盤點周邊有停車需求,且可開放汽車格位大於10個之學校,並由交通局提供經費設置停管設備、照明燈具、監視系統、門禁系統等停車營運設施,截至109年11月底止,已有鶯歌國小等8所學校陸續釋出280個停車位供民眾付費使用。另109年度亦有新市國小等7所學校提出設置收費、門禁與監視系統之申請,其中青潭國小預計於110年3月完工釋出72個停車位,其餘6校規劃興建中,預估完成後可再增加278個停車位,有效改善民眾停車便利性。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