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開源節流措施執行成效尚未彰顯,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校園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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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配合財政部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研訂各項開源節流措施,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106至108年度開源節流措施執行績效欠佳,且考評結果全國排名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推動多項新興開源節流措施,有效增裕財源與節省經費支出。
審計室指出,宜蘭縣政府自100年起依行政院核定償債計畫目標持續減債,並配合財政部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研訂多項開源節流政策,包括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重新制定開徵特別稅課等開源措施,及檢討非法定社福支出之排富政策等節流方案,以期逐年縮減歲入歲出差短。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108年度開源節流措施中,有關開源部分,預計辦理15項措施,執行結果,實際總收入較預計數減少5,238萬餘元,其中擬定清水地熱發電BOT+ROT案等4件促參案件,或因仍於招商準備階段,或未正式營運,致無法達成收取權利金之開源目標;節流部分,實際僅規劃辦理檢討教育及人事費用支出1項。復依財政部106至108年度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評結果,宜蘭縣開源績效項目全國排名由106年位居22市縣第9名,至108年退居全國末座;「節流績效」項目則由106年第6名,跌至108年第14名,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宜蘭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該室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9年9月底止,宜蘭縣政府已推動多項新興開源節流措施,包括增設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等校園停車空間及路邊停車位收費、新訂宜蘭縣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收費標準等開源措施,本年度已增加收入305萬餘元,及輔導宜蘭縣各機關共計19個電號,檢討評估最適契約用電容量,每年可節省支出46萬餘元,有效增裕財源與節省經費支出。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