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辦理學生學習扶助方案,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授課教師未善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下稱評量系統),或未具備合格授課資格,經函請檢討改善,教師使用系統人次已大幅成長,及輔導取得授課資格,提升教學品質。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自100年度起配合12年國教實施及確保學童的基本學力,針對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等3學科篩選測驗不合格學生列為輔導對象,推動辦理學生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須使用上開評量系統診斷學生學習落點,提升教學效果。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自107年7月至108年12月底止,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國英數3學科測驗不合格學生人數達應開立學習扶助課程者計302所學校,惟其中授課教師已申請評量系統帳號卻未登入使用者計37所,占12.25%,另有29位授課教師未取得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授課資格,經於109年5月函請教育局積極檢討辦理。
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加強宣導,將評量系統使用狀況列為到校輔導(訪視)檢視項目,辦理相關研習課程並盤點合格授課教師登錄資料庫,截至109年9月底止,上開37所學校授課教師均已登入使用評量系統,且積極推廣評量系統,申請帳號者新增2,248人,使用次數達11,901人次,並輔導教師取得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授課資格證書或不再授課,提升教學品質。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