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計費機制寬鬆,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屏東火車站前Pbike租賃站
屏東火車站前Pbike租賃站
屏東縣政府建置屏東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下稱Pbike),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計費機制寬鬆,致產生租用者還車後隨即於同一租賃站續行借車現象,影響公平、分享概念之落實,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調整計費方式,以合理收費模式,實現Pbike建置目的。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政府為增加民眾交通便利性,締造兼具節能、環保與健康有氧之道路系統,於103年12月4日正式啟用Pbike,並提供前30分鐘免費騎乘優惠;截至107年底止,租賃站已由啟用時之20站擴增至32站,營運總使用量達235萬餘人次;嗣自108年3月起,為Pbike租用者投保傷害險,俾為公共運輸最後一哩服務提供優質保障。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Pbike營運虧損情形,隨著營運規模擴增,逐年惡化,截至107年底止,累計虧損已達4,872萬餘元,拖累政府財政及影響永續經營,其中前30分鐘免費騎乘且未累計租用時間,除計費寬鬆,並影響公共自行車公平、分享概念之落實,經依據Pbike租賃系統之交易次數統計資料分析結果,107年間因前30分鐘免費騎乘優惠之零值交易計60萬餘筆,占全年交易總數65萬餘筆之92.41%,其中租用者還車後,於15分鐘內以同卡號在同站續借者,數量達5萬餘筆,審計室遂於108年5月函請當時業管機關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該室追蹤改善情形,屏東縣政府後續接管Pbike業務,研析使用族群及營運概況,已自109年11月1日起調整計費方式,改採累積制收費,其中每日累積前30分鐘免費,累積超過30分鐘後,每次以30分鐘為級距,一卡通收費10元,信用卡收費20元,兼顧使用者付費原則與公共自行車永續使用及設置理念。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