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前高雄市體育處,下稱運發局)接管高雄國家體育場(下稱國體場),並訂定營運計畫,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計畫未落實執行,且部分空間閒置或低度利用,經函請檢討,已研提營運改善計畫,朝多元休閒功能運動園區之面向經營,場館活動場次及使用率均逐年成長,並整合運用餘裕空間、加強行銷,提升公產使用效能。
審計處指出,國體場於98年完工啟用,為國家級綜合型運動場館,原由教育部體育署(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下稱體育署)管理,運發局嗣於100年6月提出「國家體育場接管及營運計畫」,承接後續之經營管理,舉辦體育賽事、運動研習、藝文、觀光旅遊等活動。
然而,審計處於103年9月查核發現,運發局於接管前未評估接續執行體育署所提營運管理計畫之可行性,另行辦理營運策略可行性規劃研究,惟研究所提內容與體育署之計畫並無二致,延宕場館營運發展,且場館設施與空間之利用未如預期,亦未研謀具體改善措施,肇致部分空間閒置或低度利用等情事,經於104年10月函請研謀改善,運發局續於105至106年間不定期回復改善情形,嗣審計處於107年11月查核發現,國體場仍有須改善事項,審計處遂持續於108至109年間促請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運發局已研擬場館營運改善計畫,引進國內外大型體育賽事,及邀請國外體育團隊移地訓練,促進國際體育交流,並加強行銷,爭取非體育活動租借使用,朝多元休閒功能之面向經營,逐年提升活動場次及使用率,另盤點餘裕空間,於108年10月提供尾翼部分空間供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公使用、109年4月再增借場地作為青年創業基地空間等,透過資源整合,提升公產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公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