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辦理推廣市區公車碳旅遊服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市區公車業者行駛異常班次比率大幅增加,且對於交通違規行為未依約查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查明扣款並訂定裁罰基準,有效改善班次異常情事,有助於提升民眾乘車安全及維護公車服務品質。
審計室指出,宜蘭縣政府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推廣市區公車低碳旅遊服務,與4家客運業者簽訂市區公車營運管理契約,並訂定市區公車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畫,規範違規事項須依情節輕重扣減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款,以確保公共運輸服務水準。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市區公車108年度核定行駛班次計31萬6,750班次,其中因早發、誤點等行駛異常班次,計2萬9,178班次,異常比率為9.21%,較107年度之3.1%大幅增加,且部分市區公車業者因闖紅燈、超速等交通違規行為而遭舉發者,計有29件,均未依契約規定妥為查處,亦未就各類違規行為依情節輕重明定罰則標準,審計室遂於109年5月函請宜蘭縣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該室追蹤改善情形,宜蘭縣政府已於109年7月完成查證,對於上開公車業者因駕駛異常、違規行駛等情事,扣減補貼款273萬餘元,並與該府警察局建立橫向聯繫機制及盤整歷年營運違規及客訴資料,就誤點至闖紅燈等各類違規行為態樣訂定1,000元至4,000元不等金額之裁罰基準,又經統計109年7及8月份市區公車異常班次比率已降為4.01%,有助於提升民眾乘車安全及確保公車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