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臺東市公所辦理馬蘭部落更生會館工程計畫,事前未妥為調查預定用地權屬,且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驗收使用,提供族人豐年祭場所,有利傳承傳統文化

臺東縣臺東市馬蘭部落更生聚會所
臺東縣臺東市馬蘭部落更生聚會所
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下稱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臺東縣臺東市公所(下稱臺東市公所)推動馬蘭部落更生會館工程計畫,惟事前未妥為調查馬蘭部落更生聚會所預定用地權屬,於向行政院申請有償撥用土地後,始發現使用範圍漏列部分土地,且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驗收使用,提供族人豐年祭場所,有利傳承傳統文化。
臺東市公所為提供馬蘭地區阿美族人每年豐年祭有固定場所,並能傳承傳統文化,於100年間規劃興建馬蘭部落更生會館,嗣於103年10月20日經行政院核定「有償撥用臺東縣臺東市馬蘭部落更生會館土地經費計畫」案,同意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專款補助2,198萬餘元,以有償方式撥用臺東市新生段0790-000地號等7筆土地,迨至106年4月5日經原民會核定計畫總經費1,600萬元。臺東縣審計室於107年11月查核發現,該公所事前未妥為調查聚會所預定用地權屬,致漏列部分土地納入使用範圍,且依該計畫預計於106年11月完成規劃設計,該公所雖於106年6月間完成規劃設計案發包,惟設計承商遲至107年間始提交工程預算書圖等,截至107年11月底仍未辦理工程發包作業,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經於108年2月11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臺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臺東市公所督促設計承商提送修正後工程預算書圖,已完成工程發包及於108年5月22日開工,並於108年11月完成價購漏列土地,是項工程已於109年8月17日驗收完成,提供阿美族人使用,作為豐年祭固定場所,有利傳承傳統文化。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原住民、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