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未於汛期前完成水利建造物定期檢查,又部分區域排水幹線,因護岸嚴重破損,影響水利建造物功能,經促請檢討改善,損壞之區域排水護岸已完成修復,109年度已於汛期前完成水利建造物檢查,有助保障沿岸居民安全。
南投縣政府轄管區域排水幹線共有166條,為確保各水利建造物於汛期來臨時,能正常運作及發揮防汛功能,水利管理機關應依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於防汛前(汛期: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水利建造物定期檢查。南投縣審計室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該府108年度辦理「南投縣管區域排水調查及維運整體精進計畫」,預算金額360萬元,108年4月10日上網公告招標,108年5月13日決標,承商於108年7月2日始完成調查及提送成果報告書,未能於汛期前完成水利建造物檢查,又「桃米坑排水幹線(3K+560)」、「金瓜寮坑排水幹線(0K+123)」等2處區域排水幹線,因護岸嚴重破損長達百米,影響防水建造物功能,須立即改善,惟迄108年11月底止,尚未發包或完成修復,不利汛期來臨時發揮防汛功能,經於109年1月13日函請南投縣政府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上開2處區域排水幹線護岸破損情形,已分別於109年4月27日及5月6日修復竣工驗收;另109年度區域排水調查及維運委外作業,已於109年2月間辦理公開招標,並於汛期前完成轄管水利建造物定期檢查,確保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