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辦理「信義鄉投93隆華橋改建工程」(下稱隆華橋改建工程),執行進度延宕,影響信義鄉神木村及同富村交通運輸,經促請檢討改善,已通車啟用,提供居民安全出入環境。
南投縣政府為復建106年6月3日豪雨沖垮之信義鄉隆華橋引道與臨路民宅地基遭掏空或沖毀,辦理隆華橋改建工程,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於106年8月4日核定災害復建工程經費1億2,749萬餘元。南投縣審計室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該府於107年1月30日提送基本設計書圖時,未確實依工程會(106年11月15日)審議意見,對橋址存有安全疑慮部分提出具體可行復建方案,嗣經退回修正,107年7月13日始獲工程會函復審議通過,延宕工程期程5個月餘。另該府於107年10月9日向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提出河川公地使用申請,經該局審查後要求須重新套繪和社溪107年水道治理計畫線等因素,該府辦理變更設計並重新申請後,於108年3月22日始取得許可,肇致工程雖已於107年11月7日發包,惟迨至108年4月4日始開工,延宕開工期程4個月餘,無法依預定期程於107年12月底前完工,經於108年5月14日函請南投縣政府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檢討相關審查程序的時程管控,及與府外單位的縱、橫向聯繫溝通,並督促施工廠商加速施工作業,隆華橋已於109年6月24日通車啟用,有助信義鄉同富村與神木村居民的農產運輸與通勤安全,發揮建設效益。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