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服務涵蓋率偏低,或據點設置未符合年長者分布現況,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設服務據點,落實在地化及社區化失智症照護。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為因應失智人口的成長,提供失智者及其家庭所需的醫療及照護需求,於106年承接衛生福利部之失智照護服務計畫,成立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及布建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臺中市政府108年度運用衛生福利部失智照護服務計畫補助款輔導失智據點,提供失智症個案照護之專業諮詢及協助等經費支出計3,695萬餘元,截至108年10底止成立失智共照中心8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24處,服務行政區涵蓋率44.83%(受服務行政區/行政區數*100%)。臺中市審計處於108年10月查核發現,衛生局分別於清水、北、西、大里、后里、西屯、南屯、潭子、沙鹿、龍井、大肚、梧棲及中區等13區,布建24個據點,尚有16個行政區未設置據點,惟其中北屯區、豐原區為65歲以上人口數前三多之行政區,東勢區、新社區為老年人口比前三大之行政區,皆未設置失智服務據點,服務據點設置未符合年長者分布現況,經於109年1月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自109年1月至同年7月底止,於豐原區新成立1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以連結醫療資源,提供個案醫療照護相關服務,並藉由共照中心成立,逐漸輔導鄰近區域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另於豐原、烏日、東勢、太平、東區、神岡、外埔、南區等8區增設失智社區服務據點9處,提供失智症個案照護及家庭照顧者支持之需求,至於北屯區及新社區目前先透過醫事C據點提供服務,預計於110年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服務行政區涵蓋率將提升至75.86%,促進失智者照護服務可近性,減輕失智者家庭照顧負擔,就近獲取資源並使用服務,落實在地化及社區化失智症照護。
發布單位:
台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