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為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已於官網公布保管久未受領之一般徵收案件土地徵收補償將屆期歸屬國庫之資訊,供民眾查詢,惟未見區段徵收案件之訊息,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設區段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並將定期更新資訊,有助提升便民服務。
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國庫設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應存入專戶保管,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臺北市審計處於109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08年底止,地政局及所屬保管久未受領土地徵收補償費,將於未來2年(109至110年)屆滿15年歸屬國庫之保管款案件,包括一般徵收案件有201件、金額1,130萬餘元,及區段徵收案件有10件、金額15萬餘元,其中一般徵收案件部分,該局已於網站公開揭露應受補償人姓名、未領金額及預計歸屬國庫日期等,惟未見上開區段徵收案件之訊息,為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及維護民眾權益,經於109年5月1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地政局網站已於109年6月增設區段徵收保管款查詢專區,公布未來2年內屆期歸屬國庫之區段徵收保管款訊息(截至109年7月15日止,將於未來2年屆期者有5件、金額4萬餘元),並將於每半年更新相關資訊,有助提升便民服務。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