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賡續推行資源永續循環再利用政策,其中購物用塑膠袋因缺乏誘因且後端處理量能不足,回收成效仍待提升,經審計部促請研謀妥處,已陸續與量販店業者洽談回收再利用示範點,及建置平台媒合業者,以擴大再利用

工作人員示範塑膠包裝膜拆收作業
工作人員示範塑膠包裝膜拆收作業
審計部查核發現,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落實循環經濟,已逐步推行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使用,另實施廢塑膠袋試辦回收,惟因各地方政府回收塑膠袋品項不一,缺乏誘因且後端處理量能不足,回收率仍未及1成,經函請該署檢討改善。該署已推動塑膠包膜再利用等多項改善措施。
環保署結合資源永續及零廢棄等國際環保趨勢,參據91年間推估全國購物用塑膠袋使用量約200億個,為期減量,自91年7月起推行限塑政策,逐步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使用,第1批實施對象為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等場所;復為擴大購物用塑膠袋減量範圍,於106年8月15日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全國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由原本7大類增加至14大類。據該署統計107年度民眾使用購物用塑膠袋計152億個,已達減量目標(每年165億個),另14類列管對象,計減少使用塑膠袋約28億個,與105年度使用33億個相較,減量率約8成餘。
審計部派員調查執行情形發現,環保署為提升廢塑膠袋再利用成效,自95年起開始實施廢塑膠袋試辦回收,由各地方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規定增列為回收品項,囿於各地方政府列入回收之塑膠袋規範不一,且因塑膠袋缺乏再利用價值,缺乏回收誘因,加上後端處理廠不足,據該署統計107年度購物用塑膠袋回收率約9.5%,不及1成,且仍有17.79%之塑膠係經由焚化處理,未能達成廢塑膠袋回收再利用之成效,連帶降低焚化廠處理效能。為達成資源永續及零廢棄之目標,經於108年6月5日函請該署賡續推廣購物用塑膠袋源頭減量,並針對回收率未及1成之問題,研謀劃一回收機制及建置適當之處理量能,以提升再利用成效。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環保署針對回收後去化困難之塑膠製品,將透過評估擴大廢塑膠去化管道(如:做成替代燃料,以減少對生煤之需求),並加強宣導減少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請各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配合回收乾淨無污染塑膠袋,108年度塑膠袋回收數量約8,401公噸,已較107年度8,100公噸微幅增加3.7%;另環保署為擴大塑膠包裝膜資源循環再利用,於108年7月9日與量販店業者洽談塑膠包裝膜回收再利用示範點事宜,同時建置平台,媒合量販店、物流業、清除機構與再利用機構等上下游業者,使具有物料回收價值之包裝膜順利成為塑膠再生原料,據該署統計截至109年4月塑膠包裝膜回收比率約占8%,將賡續精進塑膠袋及塑膠包裝膜回收再利用,期達成減少焚化處理需求與減輕環境負荷。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環保署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