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下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託外縣市再利用機構進行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計畫,處理費用較高且去化管道單一,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媒合縣內水泥業者協助去化,有助底渣多元循環利用及減省支出。
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自95年4月營運以來,每年產生約3萬公噸焚化底渣,原採運送至宜蘭縣五結鄉及蘇澳鎮衛生掩埋場以掩埋方式處理,自102年起,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焚化底渣再利用政策,改採委託再利用機構進行清運、再利用產品加工、貯存及銷售去化。宜蘭縣審計室於107年2月查核發現,環保局102至106年底渣產生量98%均交付外縣市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處理,因國道五號雪山隧道未開放大貨車通行,僅能由省道台二線運輸,再利用處理費用較其他縣市為高,且底渣資源化產品均為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去化管道有限,經於107年3月16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環保局為底渣去化管道多元化,已於107年10月開始進行底渣篩分作業,將垃圾焚化底渣篩分處理為焚化再生粒料,以供宜蘭縣內4家水泥業者作為水泥生料之使用,據環保局統計,108年底渣產生量2.6萬公噸,其中7成以上底渣經篩分後供作水泥生料用途,至交付外縣市再利用機構處理量已降為產生量之24%,108年處理費用較106年減省支出395萬餘元,環保局並於108年5月訂定宜蘭縣政府推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作業要點,持續推廣媒合縣內工程單位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促進資源廢棄物有效循環利用。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