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辦理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修復工程,因設計監造單位未經同意變更工程施作項目及數量,致無法落成啟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開放供民眾參觀,推廣在地文化歷史風貌

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
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縣文化局辦理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修復工程,因設計監造單位未經該局同意逕自變更工程施作項目及數量,衍生後續履約爭議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落成啟用,開放外界參觀,建立人文與藝術之新都市空間,推廣在地文化歷史風貌。
花蓮縣文化局為保存曾為日治時期,花東地區最高司法機關-臺北地方法院花蓮港支部唯一歷史見證之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並推廣在地文化歷史風貌,營造文化資產再生活化,於105年度編列預算2,270萬元,辦理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修復工程,於106年1月3日開工,預定107年7月3日竣工。花蓮縣審計室於107年11月查核發現,該工程業於107年7月2日申報竣工,惟因設計監造單位未經該局同意變更工程施作項目及數量,衍生後續竣工書圖與工程契約未符之履約爭議情事,致無法啟用開放參觀,未能發揮文化資產空間活化再利用之功能,經於108年1月19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花蓮縣文化局已督促設計監造及施工廠商改善初驗及複驗缺失,完成驗收作業,並於108年4月1日落成啟用,開放供民眾參觀,另規劃執行檢察長宿舍修復再利用展示系列活動,吸引各地遊客駐足欣賞回顧歷史文化軌跡。據該局統計,截至108年12月底止,已辦理5場次,累計參觀約6千5百餘人次,發揮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功能,建立人文與藝術之新都市空間,推廣在地文化歷史風貌。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花蓮縣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