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縮短偏鄉數位落差,於偏鄉地區設置數位機會中心及行動分班,惟部分數位機會中心服務範圍重疊,行動分班課程開課地點配置不均,影響服務擴散成效,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已檢討數位機會中心及行動分班設置地點

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
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於偏鄉地區設置數位機會中心及開設行動分班,作為民眾學習數位科技之場域,惟部分中心服務範圍重疊,行動分班課程開課地點配置不均,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檢討數位機會中心及行動分班設置地點,擴大服務範圍及提升中心整體營運成效。
教育部配合政府縮短數位落差政策,自105年推動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105至108年度總經費8億6,151萬餘元),補助地方政府於偏鄉地區設置數位機會中心,作為民眾學習數位科技之場域;另由各中心於鄰近村里開設行動分班課程,俾利無法至中心上課民眾亦能享有學習機會。教育農林審計處於106年8月查核發現,部分數位機會中心服務範圍重疊,且行動分班開設情形則有行動分班開設於已設置中心之村里,且中心於該等村里開設之課程時數占當年度總課程時數50%以上;不同中心在相同村里開設課程等開課地點配置不均情事,不利擴散數位學習服務成效。經於107年1月26日函請教育部研謀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已於計畫網站增加地圖索引中心位址資訊,107及108年增設之7個中心,其服務範圍已無重疊情事;另105及106年未曾開設行動分班之405個村里,已於107及108年開設合計3,817小時之行動分班課程,上開村里數及課程時數分別占107及108年開設行動分班總村里數(581個)及總課程時數(6,626小時)之69.71%及57.61%,有助達成擴散數位學習服務之目標,提升中心整體營運成效。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