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資料建置與管理情形,存有資料不完整及未及時更新等情,經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資料補正作業,並修正「公用路燈暨交通指揮燈普查作業要點」,完備覆核與查核機制

公用路燈夜間照明情形
公用路燈夜間照明情形
審計部查核發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路燈資料建置與管理情形,存有資料建置不完整或未配合路燈實況更新,普查作業未臻確實等情,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資料補正作業,並修正「公用路燈暨交通指揮燈普查作業要點」,完備覆核與查核機制。
台電公司為因應所屬區營業處辦理線路巡視及路燈普查作業需要,已於配電圖資管理系統建立公用路燈電號、用戶名稱、容量、盞數及座標等資料,產製管理維護及收費暨普查作業所需路燈明細資料,期有效執行公用路燈普查作業,釐清路燈管理單位之安全責任。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公司107年11月路燈資料庫,計登載全國24個營業區處240萬餘筆(266萬餘盞)公用路燈資料,存有建置資料不完整,或有未配合路燈實況更新資料,或有登載路燈資訊與新電費核算開票系統(NBS)登載資訊不一等情,如:路燈盞數或容量誤植者3,294筆、用戶名稱空白或誤植者1,845筆、未確實依坐落位置登錄圖號座標者167筆及電號缺漏者16筆,經於108年2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台電公司已完成路燈資料補正作業,並於108年7月12日修正「公用路燈暨交通指揮燈普查作業要點」,規範各營業區處登錄路燈資料後,須經普查部門覆核,並納入層級主管走動管理查核項目,另於配電圖資管理系統新增登錄資料檢核機制及比對功能,完備覆核與查核機制,以確保路燈資料正確性與提升管理功能。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