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8-19 機場捷運A7站區開發案區段徵收工程等執行情形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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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配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擬定「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報經行政院於99年3月10日核定實施,總經費240億7,000萬元,分別由所屬營建署辦理擬定興辦事業計畫、都市計畫變更、定樁及擬定細部計畫;地政司辦理區段徵收計畫報核;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區段徵收工程(含排水、污水、共同管道供給管溝、廢棄物清理、自來水等工程,經費68億340萬元)。原預定於102年底前完成平價住宅招商及興建、區段徵收工程等作業,惟截至105年底止,已逾上開期限3年,部分區段徵收工程及相關道路、排水、自來水等公共設施均尚未完成,影響購屋民眾生活品質及延誤達成前開興辦事業計畫效益。經審計部查核揭露,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函請內政部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另將重要審核意見摘要揭露於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嗣由監察院立案調查並於107年2月13日公告糾正內政部及桃園市政府。經審計部持續追蹤內政部所屬後續改善結果,前揭開發案第1期區段徵收工程第1至5標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已完工,該部後續辦理第2期開發,亦已研提強化預算管控及效能考核機制,並加速推動相關工程執行進度等改善措施,對於提升購屋民眾生活品質及產業專用區土地利用成效產生正面影響,充分發揮審計價值。

發布單位: 第五廳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地政司、土地重劃工程處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營建、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