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執行進度,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建立促參案件預審作業,並加強控管進度,提升作業品質與成效

桃園市南平運動中心營運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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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下稱促參案件),部分促參案件前置作業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或迭次招商未成,影響招商期程與預期效益,並衍生撤案情事,耗費機關經費及人力,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增加促參案件預審作業,並增加促參專業人力及加強控管進度落後案件,提升作業品質與成效。
政府公共建設採用促參模式由民間參與,可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促參案件,截至106年底止,累計已簽約之促參案件計20件,金額456億餘元,尚有12件處於前置作業階段。桃園市審計處於107年4月查核發現,因促參案件辦理機制未盡周延,且促參案件承辦人員僅14人取得促參專業人員資格,專業人力不足,桃園市106年度僅有1件完成簽約,金額516萬餘元,另有8案已逾預計招商期程,且104至106年度計有6件因招商公告多次無民間機構提出申請,或經評估變更民間參與方式而辦理撤案,影響後續招商期程與預期效益,撤案時已耗費機關經費2,239萬餘元,經於107年5月23日函請檢討改善。
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桃園市政府督促各機關積極推動促參案件,已於107年8月建立預審機制及啟案時運用預審作業流程圖,評估促參案件之可行性,以避免不適宜之促參案件耗費人力及經費,暨針對進度落後及多次招商未成案件加強控管。自107年6月至108年8月底止促參案件簽約數11件,金額90億餘元,均大幅成長;另為利促參案件推行順遂,亦積極鼓勵同仁參加專業訓練,自107年6月至108年8月底止,承辦人員取得促參專業人員資格計有34人,提升促參案件之作業品質與成效。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促進民間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