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蠣最美麗的故鄉:東石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制定自治條例管理牡蠣養殖業,未將浮筏式蚵棚納管,且平掛式蚵架納管率未及3成,造成多數養殖戶無法享有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保障,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成修法將浮筏式養殖設施納管,並落實控管機制促請平掛式蚵架養殖戶申報,提升養殖戶保障。 嘉義縣政府為建立漁民使用公有海域養殖之合理制度,維持淺海牡蠣養殖業正常發展,制定嘉義縣牡蠣養殖區劃漁業權管理自治條例,將沿海海域劃分為45區之漁業權養殖區,納管牡蠣養殖業。嘉義縣審計室於104年9月查核發現,該自治條例僅納管平掛式蚵架登記及申報等作業,未將浮筏式蚵棚納入管理,復於107年10月追蹤查核發現,該府雖研擬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浮筏式蚵棚納管,惟修法作業遲未完成,且平掛式蚵架納管率未及3成,多數養殖戶無法享有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保障;另轄區業者及養殖戶申請牡蠣生產追溯條碼及產銷履歷標章分別僅3戶及26戶,無法建立生產者自主管理責任,確保品質提升競爭力,經分別於105年1月及108年1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府積極辦理自治條例修正作業,並申請獲內政部核准增設區劃漁業權第46養殖區以納管浮筏式蚵棚,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業經嘉義縣議會於108年6月決議通過;另結合漁民團體辦理宣導說明會,輔導養殖戶申請區劃漁業權、產銷履歷驗證及生產追溯條碼,截至108年9月底止,平掛式蚵架納管率已近6成,獲漁業署核發生產追溯條碼者亦由3戶增加至16戶。該府並將持續輔導申請漁業權及生產追溯條碼,以提升養殖戶保障,並藉由養殖戶自律確保品質提升競爭力,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本影片背景音樂為自製音樂;照片及影片由嘉義縣政府授權提供及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自行拍攝。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