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下稱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苗栗縣警察局於人員調(離)職時,未依規定即時辦理錄影監視系統車牌辨識影像調閱權限異動,致有在職人員擅用調(離)職者之帳號調閱影像情事,權限管控作業未臻嚴謹,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全面清查,刪除調(離)職人員之權限帳號,並訂定權限申請、異動作業程序,通函各單位落實辦理,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苗栗縣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影像管理作業規定第7點規定,系統使用者應妥善保存其帳號密碼,不得供他人使用,並嚴禁多人使用同一帳號密碼;系統使用者因業務調整、調職、停(離)職時,應即辦理異動事宜。苗栗縣審計室於107年9月查核發現,苗栗縣警察局人員計有1,304人,其中767人擁有錄影監視系統車牌辨識影像調閱權限,該局除於部分人員調(離)職時,未依規定即時辦理權限異動,致有在職人員擅用調(離)職者之帳號調閱影像情事外,亦有部分單位未落實影像調閱稽核作業,且未就系統權限之管控,訂定嚴謹完整之標準作業流程俾供遵循等缺失,經於107年11月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苗栗縣警察局已全面清查影像調閱權限管制檔,刪除調(離)職人員權限帳號,並於107年11月22日通函各相關單位落實執行每月稽核作業,及於同年12月12日訂定路口影像監控系統權限申請、異動作業程序,通函所屬遵循,並已議處相關違規人員。據該局統計,108年1月至9月底止,該局辦理人員業務調整、調(離)職及新進(調入)案件計292件,均依前開作業程序規定辦理,每月並依據現職人員清冊勾稽複查權限管制檔,落實調閱權限管控機制,確保民眾隱私權。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