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耗費3,305萬餘元辦理花蓮無毒農業園區整建計畫,完工後未使用致園區閒置已逾2年,經審計機關查核後陳報監察院,督促檢討改善,該府已提出活化措施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花蓮縣政府
101081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