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規章未臻健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依規定訂定手冊,完備公司內部控制執行之準據,強化風險管理並健全公司治理

桃園捷運公司強化內部控制運務循環
桃園捷運公司強化內部控制運務循環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園捷運公司)未完成內部控制制度之研訂,內部控制規章未臻健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完備內部控制執行之準據,強化風險管理並健全公司治理。
依桃園捷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要點之總則、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內部稽查、自主巡檢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等各章,已規範應規劃設計涵蓋公司所有營運活動之內部控制制度,由全體同仁遵循,以促進公司健全經營之規定。桃園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6年4月查核發現,桃園捷運公司尚未依上開要點完成內部控制制度研訂作業,鑑於桃園機場捷運已於106年3月正式營運,通車後公司營運活動將較創業期間更趨複雜,經於106年5月19日及107年5月2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桃園捷運公司已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手冊,經提報該公司108年度第1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後,於108年4月公告施行,完備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準據,以合理確保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內部與外部財務報導及非財務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規範,與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之達成,俾落實風險管理,並健全公司治理。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