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仁愛鄉公所辦理鄉有建築物之興建、管理及使用,前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調查發現諸多缺失,促請該公所研謀改善,並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提案糾正。案經該公所積極改善,已有具體成效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101072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