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服務民眾開發各項APP,並辦理檢測作業以優化服務品質,惟未追蹤後續改善情形,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依檢測結果辦理績效檢核,優化APP功能,提升民眾使用之便利性

臺南市政府行動應用軟體專區
臺南市政府行動應用軟體專區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開發各項行動應用軟體(下稱APP)以服務民眾,並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下稱智慧中心)每半年人工檢測使用情形,促請各局處依檢測結果提升APP服務品質,惟未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影響APP服務民眾之成效,經函請檢討改善,該中心已依檢測結果辦理績效檢核,追蹤檢測之改善成效,提升APP服務品質,使民眾使用更為便利。
臺南市政府為服務民眾及推廣市政,截至民國(下同)107年底止已陸續開發「大台南公車」等27個APP,總投入開發及改版費用(含中央補助款)2,434萬餘元,並訂定臺南市政府行動應用軟體發展及管理作業原則,作為各機關開發及維運APP服務遵循依據,及由智慧中心自106年起每半年進行APP人工檢測,以促請各建置單位依檢測資料進行程式修補、資料校正與積極管理民眾留言,提升APP服務品質。臺南市審計處於107年12月查核發現,該中心未持續追蹤各建置單位對APP各項檢測結果之改善情形,影響APP服務民眾成效,另部分APP經抽測間有停止運作並關閉應用程式,或無法連結資訊等情事,影響民眾下載及使用,未能發揮開發APP之成效,經於108年1月函請臺南市政府檢討改進。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智慧中心自108年起進行人工檢測臺南市政府行動應用軟體,已促請相關建置單位進行APP自我績效檢核,對於服務成效較低者,研擬積極改善作為,或評估調整APP功能發展方向持續優化,或就上架逾1年惟下載績效持續不佳者評估下架,以確保APP使用品質,貼近市民日常生活所需之服務功能。經智慧中心同年8月追蹤結果,已有1個APP下架、14個APP依建議意見積極管理民眾留言或改善系統功能異常等問題,該中心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以提升APP服務品質,使民眾使用更為便利。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第一科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科學技術、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