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新北市永續發展業務,未管控新北市永續發展策略民國(下同)105至107年度執行結果,且未依現況與需求檢討更新指標內容,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定期召開會議管控各策略執行進度及新增6項指標,以提升永續發展推動成效,達安居樂業之願景。
聯合國於2015年9月25日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其中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包括:健康與福祉等17項核心目標及169項具體目標,作為各國共同推動永續發展指引。新北市政府為順應全球趨勢,有效與世界接軌及對話,於101年設置新北市政府健康城市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下稱新北永續會),負責研訂、審議及協調推動永續發展相關議案,暨依現況與需求修正新北市永續發展指標及策略,賡續以10個面向、69個指標及策略執行,以達安居樂業之願景;依新北永續會設置要點第5點規定,由環保局負責執行相關會務。新北市審計處於107年8月查核發現,截至107年7月底止,據環保局列管之新北市永續發展指標及策略執行情形資料顯示,相關執行情形僅統計至104年底,除未賡續追蹤105至107年度執行結果,亦未依現況與需求檢討更新新北市永續發展指標內容,經於107年9月1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環保局已於108年3、6及7月召開新北永續會會議,依循SDGs目標滾動檢討指標內容並決議新增6項指標,後續亦將定期召開會議追蹤各策略執行情形;另於同年7月公布新北市永續發展目標地方自願檢視報告,審視截至同年6月底止新北市在永續發展目標各方面執行結果,以作為未來制定政策方針、局處合作及接軌國際的指導原則。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都市發展